隐私不再等于匿名性
FBI第一副主管唐纳德·科尔(Donald Kerr)在2007年10月的一次演讲中称,美国人一定要改变他们对于隐私的看法。“隐私不再等于匿名性,”他说,“隐私应该指政府及商业机构合理保护人们的私人通讯以及金融信息。”他同时补充道:“保护匿名性的战斗永远都不可能取得胜利。”作为国家最高级别的间谍,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还怪可怕的。难怪博客圈一下子便炸开了锅。毕竟,2006年共有1.27亿件敏感文件要么丢失,要么落到了黑客手中。此外,眼下1/8的美国人都成了身份盗窃的受害者(这一数字还在逐年增加)。
相信政府能够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是一个多么可笑的想法。我们当然可以把科学技术和整个世界的连通性当作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正因为有了它们,我们的个人信息才失去控制,被复制并传播到广袤的网络空间中去,匿藏在延绵不断的数据库里。我们不但要服从“老大哥”,我们还有很多“小大哥”——谷歌、DoubleClicks,那些内容提供商、信用评级机构、MySpace或者Facebook这样的社交网站,还有众多想要了解你的一言一行的营销人员。
TIPS:病毒营销
有了先进的数据过滤技术、逐步建立起来的大规模数据库以及永久的网络,从我们手中流出去的数据就成了泼出去的水。只要愿意,任何懂技术的人都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寻觅到我们最黑暗、最深处的秘密。
如果连谷歌的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都无法隐藏自己的家庭住址、房产价格、出生日期、净资产值、谷歌股票价格、爱好、说过的又要马上收回的话(比如“谢尔盖认为是邪恶的东西就是邪恶的”),那么我们剩下的这些人又有多大的可能呢?利用“谷歌地球”,我们甚至还能看到他的房子(价值300万美元的房子的确令人惊叹)。如果你还记得的话,2005年谷歌曾一度把CNET列入了黑名单,个中缘由不过是其中一位记者曾在谷歌上对施密特进行了搜索,并把她找到的东西写了出来(其中包括施密特曾经参加过Burning Man艺术节,以及通过抛售谷歌股票赚到了1.4亿美元等)。谷歌不喜欢CNET发布自己CEO的私人信息,即使这些信息全部都是用谷歌自己的产品找到的。
以侵犯隐私为名义找几个背黑锅的人不难,我们也可以此为理由指责那些财大气粗的企业和位高权重的政府。可这又有什么用呢?若是去问电子隐私信息中心的那些隐私保护专家们,他们兴许会告诉你问题的症结所在,并谴责那些信用机构、谷歌以及政府的行为;但除了建议你“可以用现金的地方就用现金”、“除非万不得已,不然别把个人信息透露给商家”,或者“选择那些不用会员卡的超市”等这样的陈词滥调之外,他们同样没有什么应对手段。各个公司都是以强大的利益为驱动的,我们的私人信息——越私人越好,就是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利润。他们越了解我们的好恶,就越容易诱导我们购买更多的商品,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唯一保护个人信息的方法就是跳出这个圈子:用现金付款,不管在家还是在办公室都不上网,出门永远戴一个口罩,不开车,关闭银行账户,拒绝手机和掌上电脑,并且永远都不去贷款——祝你好运。
这并不代表我们正走向一个如威廉·吉布森(William Gibson)笔下所描述的高科技统治社会。既然我们不能逃脱隐私被追踪的命运,那为何不试着去拥抱一个更加透明的社会呢?公司利用个人信息针对性地投放广告的确惹人讨厌,但这样的行为却并未给我们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担心谷歌知道你喜欢玩“泥地摔跤”(Mud Wrestling)和“扔侏儒”(Midget Tossing)的游戏?但那又如何?除非被政府传唤,否则他们不会告诉任何人。担心Facebook告诉你的朋友你从租碟店Blockbuster借来了一部恐怖片?他们顶多问一句“是哪部”而已。雅虎那儿有你用邮件泡妞的证据?你最不需要担心的就是雅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