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个人信息的口令

人们花在搜索引擎上的时间只占整个上网时间的5%,余下的时间都是在浏览社交网络或其他网站。如果市场人员想追踪我们的信息,无须窃听,他们就能编出一整套档案,详细记录我们曾浏览过的网站、读过的书籍、看过的视频以及所购买的商品。这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但并不代表用户们就完全不在意自己隐私的泄露。

据2007年美国合众国际社(UPI-Zogby)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85%的受访者表示作为消费者,他们的个人信息隐私很重要,而95%的受访者担心自己的身份被盗用。在合众国际社的另外一项问卷调查中,一半的参与者都关心他们的医疗记录的隐私,但大多数人都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如果像80年前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戴斯(Louis Brandeis)所言,隐私是一种“需要不受干扰的权利,是最广泛、也最受文明人重视的一种权利”,而且是宪法中“有助于追求幸福”的几项条件中的一部分,那么他又会怎么看待今天这样一个随时随地被监控着的社会呢?一般情况下,一个美国人一天大约在各种监控录像中出现200次:十字路口、高速公路收费站、遛狗、ATM机提款、便利店购物……但其中只有极小一部分人会在犯罪时恰好被录下来。纽约大学周围25个街区内共有超过500个监控摄像头,它们共同记录着教授和学生们的一举一动:无论是购买中东三明治,冲过华盛顿广场花园著名的喷泉奔向教室,还是购买像Claritin-D这样由于含有安非他明、所以需要在购买时出示证件的过敏药。

在这些不分昼夜的“真人秀”里,我们每个人都是演员。除了纽约大学所在的纽约市格林威治区外,还有数十个州在交通灯上安装了摄像头,用以拍摄闯红灯或超速的驾驶员。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里,21点牌桌上每个人的手部动作都被放大且时刻监控着。我们把摄像头装在警车上,挂在公园的树上,固定在体育场和商场的墙上。《透明社会》(The Transparent Society)一书的作者大卫·布林(David Brin)提出了所谓的“摄像头摩尔定理”,他预言摄像头“每一到两年体积就会减半,并且精度、移动能力以及数量都将翻倍”。10年以后的今天,我们会不会造出只有沙粒般大小的纳米摄像头,然后创造出一个“风中有眼”的社会呢?

如果隐私是《美国传统词典》中所定义的“未经许可不可闯入的状态”,那么,机动车管理部门又是怎么对待它的呢?他们对购买用户信息的商贩可谓来者不拒。信用评价机构,如TransUnion、Equifax,以及Experian又怎样呢?他们就是靠兜售我们的金融信息赚钱的。脸皮比谁都厚的政府又是怎么做的呢?他们以反恐为名义逼迫AT&T这样的企业保留通话记录,侦测我们的电子邮件。如果说真像《赛博朋克的自白》(A Cyberpunk's Manifesto)中提出的那样,“隐私是有选择地表露自己”,那Gmail又在做什么?永久保留我们的每一封电子邮件,让谷歌可以用更多的广告来轰炸我们?更过分的是美国运通银行,他们收集了数十亿次的交易信息,从中总结出某些行为模型,再把这些信息卖给各种各样的垃圾邮件制造商。

事实上,在这场争夺隐私(不管你如何定义它)的战役中,消费者早已输了。太阳微系统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斯科特·麦克尼利(Scott McNealy)曾这样无耻地说:“你们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不如忍了吧!”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虽然在这场争夺隐私的运动中同样难辞其咎,但这未必是一件坏事。实际上,除了能给企业带来利润、帮助政府控制民众外,它还能给我们带来其他好处。

“信息渴望自由”是黑客的信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并涉及我们的财产和安全,信息因而具备了价值。这解释了为什么明知会被垃圾邮件塞满邮箱,我们却依然喜欢用信用卡消费的原因。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愿意以让对方记下所有交易记录为代价,同意注册巴诺书店(Barnes & Noble)和CVS药店的会员卡(已经有数千万美国人参与其中),换取2%的现金回扣或每拿两次药就能减免1美元的折扣。这还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会在下班后使用手机,在路上开车时使用GPS(或者是OnStar,如果你开的是通用汽车),虽然其中每一个都能够精确定位我们的位置。即使内容服务商对我们到过的网站及在那里停留了多久一清二楚,我们也仍然在浏览互联网;即使谷歌记录着我们输入过的所有关键词,我们也仍然在用它搜索。还记得那天深夜的那杯龙舌兰酒和那次略显古怪的艳遇吗?所有这一切都不是跟踪技术,但它们也都可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