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煤矿里的金丝雀

“变革”的春风早在宽带网络对人们生活产生实质影响之前就已经吹遍了每一个角落。

20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上非法下载音乐的人开始变得多了起来。一名自称“匿藏点”(The Lair)的18岁小子成了这场地下活动中的明星。乍看之下,他和你我周围身着T恤的小青年并无二致,该上课的时候他会去上课。可到了暑假,他便一觉睡到日上三竿,胡乱吃上两口甜甜圈后便来到电脑前坐下。他会看看自己的网站是否一切正常,然后回复邮件,再去网上和人交换音乐。知道他网站的人会过来从他的个人音乐库里免费“汲取”些歌曲——他这儿有好几百首歌,都按表演者姓名排列得整整齐齐。

如果想听听威尔·史密斯的饶舌“黑衣人”,你只需登陆“匿藏点”网站,用鼠标轻轻一点,这首歌便会传入你的硬盘。想家了怎么办?想不想伴着披头士的歌声踏上“潘尼小巷”(Penny Lane)?想试试雪瑞儿·可洛(Sheryl Crow)或是“珍珠酱”(Pearl Jam)的最新单曲?请来“匿藏点”——你的个人专属音乐库。由于总有热门歌曲会被源源不断地添加到网站上来,它一定能满足你的一切需求。

这种交易听起来颇像20世纪90年代的棒球卡交易风潮,但其中一个非常关键的区别是:这是非法行为。如果你购买的音乐来自代表了绝大多数主流唱片公司利益的美国唱片协会联盟(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RIAA),那么“匿藏点”网站和成千上万“以网为家”的非法音乐下载者们的行为便对唱片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要是以往,权力机构们还能大张旗鼓地对堆满了盗版唱片、磁带和CD的仓库们进行突袭查封,但现在行业管理者们头脑中嗡嗡作响、挥之不去的问题却是:如果现在那个储藏着几百万首盗版音乐的人变成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高速的网络连接,我们该怎么办?

音乐已经进入了一个壮丽的新领域:互联网——历史上速度最快、效率最高的复印机。它同时也充斥着盗取音乐版权的游击队,和以强有力的电脑与高速网络为武器、热衷于从同唱片业的猫鼠对抗中寻找刺激的电脑奇才。由于很少有人会对一个利润多达好几十亿美元的行业产生什么同情心,唱片业一直(现在依然如此)无法依靠群众的力量解决问题。无论买到的是假冒的劳力士还是非法复制的磁带、唱片,甚至伪劣产品,只要能比正常零售价便宜,美国人都能欣然接受、喜不胜收,哪怕它是客观意义上的违法行为。正如“匿藏点”本人所言:“当我告诉父母自己在做的事情是违法行为时,他们确实有些担心。但只要我能给他们弄来一些披头士和汤姆·琼斯的歌,他们便再也不想这档子事了。”

号称拥有一个储存了近2G音乐的2.1G硬盘和一个浏览量超过10万人次的网站“匿藏点”并不会担心遭受法律的制裁。“RIAA把我这样的网站告上法庭就好比用大锤敲钉子,”他说道,“他们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踩在钉子上,扎伤自己的脚。MP3格式经过改造后已经藏得更深了,现在你只要多学学怎么改IP地址就行了。”各唱片公司曾尝试过无数种保护版权的软件,可无论是加密、水印还是其他方法,最后都以失败告终。盗版者们在破解各种技术难题上总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无论什么困难,他们总能在48小时内解决。

“匿藏点”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随着传送速度的提高、宽带容量的拓展、压缩技术的进步以及第一个P2P网络Napster的诞生,盗版的规模也随着普通用户(如登录强大的校园网的大学生们)对盗版现象的了解开始扩大。2004年时,盗版文化终于越过阶层的藩篱,成为了一种主流追求。当时,P2P网络上的歌曲竟有130亿首之多,远超过唱片业每年8亿张(约100亿首歌)唱片的销量。唱片公司对此毫无办法,发现碟片销售量受数码下载量的增加而缩水后更是如此。换言之,虽然他们本质不过是过度狂热的消费者,但像“匿藏点”一样的盗版者们却已经预示了音乐产业未来的转变方向。

同时,布伊斯和克拉姆利也找到了自己的出路。好莱坞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