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发票申领

1.如何申请增值税发票?

答:首先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申请通过后,再申请增值税发票的票种、限额、使用量。通过并核定后购买安装防伪税控开票设备,持金税盘或税控盘等资料申购发票,新购电子发票读入税控开票系统即可开票。

2.如何购买增值税发票?

答:需要把上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使用完毕之后才能购买新的增值税发票。购买增值税发票流程如下:(1)打开开票软件中发票查询,本月已开的发票必须均正常上传才能去税局购票;如果是第一次购票,不用检查;如果最后一份发票在上月底开完,本月已正常报税清卡,则也不用检查。

(2)购票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税务登记副本、财务章或公章、发票领购簿、金税盘或税控盘(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及相关材料(各个省市地区携带物品略有不同,按照当地要求携带齐全)到当地国税局综合办税服务厅(或是发票所)办理购票手续。

(3)购票顺序:审核上次购买的发票是否均正常开具且数据上传;进行本次购买发票版本和数量的审批;进行购票交款确认;向金税盘或税控盘(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写入本次购买的电子发票号;领取纸质增值税发票。

注意:(1)购票人必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购票,购票人临时发生变化时,应提供临时购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注明临时购票人身份证明号,对无单位介绍信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办理。

(2)购买发票的过程中一定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写入电子发票信息。

(3)领取纸质增值税发票后必须检查与此次购买发票明细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及时与税局人员解决。

3.征期可以买发票吗?

答:正常报税完成后即可买票。

注意: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清卡成功才算报税完成。

4.本月还剩4份票没用完,下月能买票吗?

答:不可以。下月必须先将上月剩余的4份发票开完后才能购票。

一般情况下国税要求上次购买的发票使用完毕后,税务机关需要对这些开出的发票进行审核,也就是常说的“验旧”。“验旧”无误之后才能再售给企业新的发票。

当然,依据各个地区对发票管理的力度不同,有些地区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在剩余5份时就到税务机关购买新发票。其他种类发票一般都是遵循“验旧售新”的原则。2015年升级后的开票系统可以通过网络实时上传发票数据,大多数地区只要企业正常填开发票,且保证数据上传成功,就可以省去“验旧”环节,直接购票。

5.增值税发票增版如何办理?

答:主要看所在地方税局管理力度。一般需要企业有真实的大额销售合同,并且当月发票均按照最大限额填开,仍无法满足合同金额时,企业就能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增版。

(1)增版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①增版的书面申请,即《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⑤三份以上近期购销合同复印件;

⑥近期购货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联和认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申请日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⑧全年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

⑨全年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复印件;

⑩公司章程复印件;

⑪本企业防伪税控金税盘或税控盘。

另外税务机关还会根据企业的每个月购票次数和份数要求企业提供一些其他相关资料。具体各个地方地税局的要求还会根据当地情况有所调整。

增版的业务对于税务是很谨慎的,所以企业办理这项业务的时候要尽可能全面地准备好相关手续。

(2)办理流程如下:

①纳税人在当地税务机关网站下载或去税务机关领取《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见图2-2);

图2-2 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申请企业留存;第二联,区县级税务机关留存。

②按照表中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③凭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申请审批;

④税务机关实地核查;

⑤审批通过后,凭审批的《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和《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

(3)税务机关的审批及核查权限。

①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②实地核查。

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

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

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以所在地区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6.增值税发票增量如何办理?

答:企业因业务量变化等原因,增值税发票用量不能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时,可提出调整发票用量的申请,税务机关对其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调查、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发票用票量的调整。

(1)需要提供资料:《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在所属税局管理所或是发票所领取)。

(2)工作步骤。

①领取并填写《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办税服务厅分管发票的科长;

②办税服务厅科长接到纳税人提交的《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予以审核,签署意见退还企业;

③企业持审批后的《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到发票管理窗口(防伪税控综合管理岗位)更改防伪税控系统信息;到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更改企业防伪税控金税盘信息后,由发票发售岗向纳税人发售增值税发票。

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有以下情况的,应移交税政部门进行实地核实后,方可凭税政部门出具的核实报告予以批准。a.申请领购数量在25份(含)以上且超过原领购总量一倍及以上的且最高开票限额在十万元(含)以上的;b.当月第二次办理发票增量的;c.变更法人代表或变更经营类型(指工业商业相互变更);d.初始核定时因注册地与实际经营以及财务核算地均不一致被控制领购量,尚未办理变更地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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